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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
作者:会计初级职称 发布时间:2022-07-12
第一章总论
[基本要求]
(一)掌握法的分类与渊源、法律关系、法律事实
(二)掌握法律主体的分类、法律主体资格
(三)熟悉法和法律的概念、法的本质与特征、法律责任的种类
(四)了解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法律责任的概念
[考试内容]
第一节法律基础
一、法和法律
(一)法和法律的概念
(二)法的本质与特征
二、法的分类与渊源
(一)法的分类
(二)法的渊源
三、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一)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的概念
(二)我国现行的法律部门与法律体系
四、法律关系
(一)法律关系的概念
(二)法律关系的要素
①各章基本要求中,掌握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全面、系统掌握,并能够分析、判断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熟悉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准确理解,并能够解决和处理实务中相关的问题;了解的内容,要求应试人员对相关知识点能够一般性理解。
五、法律事实
(一)法律事件
(二)法律行为
第二节法律主体
一、法律主体的分类
(一)自然人
(二)法人
(三)非法人组织
(四)国家
二、法律主体资格
(一)权利能力
(二)行为能力
第三节法律责任
一、法律责任的概念
二、法律责任的种类
(一)民事责任
(二)行政责任
(三)刑事责任
第二章会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会计核算、会计档案管理、会计监督
(二)掌握会计人员
(三)熟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四)熟悉代理记账、会计岗位设置
(五)熟悉会计工作交接
(六)了解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七)了解会计机构
(八)了解会计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会计法律制度概述
一、会计法律制度的概念
二、《会计法》的适用范围
三、会计工作管理体制
(一)会计工作的行政管理
(二)单位内部的会计工作管理
第二节会计核算与监督
一、会计核算
(一)会计核算的基本要求
(二)会计核算的主要内容
(三)会计年度
(四)记账本位币
(五)会计凭证
(六)会计账簿
(七)财务会计报告
(八)账务核对和财产清查
二、会计档案管理
(一)会计档案的概念
(二)会计档案的归档
(三)会计档案的移交和利用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
(五)会计档案的鉴定和销毁
(六)特殊情况下的会计档案处置
三、会计监督
(一)会计工作的单位内部监督
(二)会计工作的社会监督
(三)会计工作的政府监督
第三节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
一、会计机构
二、代理记账
(一)代理记账机构的审批
(二)代理记账的业务范围
(三)委托人、代理记账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各自的义务
(四)对代理记账机构的管理
三、会计岗位设置
(一)会计工作岗位设置要求
(二)会计人员回避制度
四、会计人员
(一)会计人员的概念和范围
(二)对会计人员的一般要求
(三)会计工作的禁人规定
(四)会计专业职务与会计专业技术资格
(五)会计人员继续教育
(六)总会计师
五、会计工作交接
(一)会计工作交接的概念与责任
(二)会计工作移交前的准备工作
(三)会计工作交接与监交
第四节会计法律责任
一、违反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法律责任
二、伪造、变造会计资料以及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法律责任
三、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资料的法律责任
四、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及人员从事会计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单位负责人打击报复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六、财政部门及有关行政部门工作人员职务违法的法律责任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二)掌握票据的概念和种类、票据行为、票据权利与责任、票据追索
(三)掌握银行汇票、商业汇票、银行本票、支票
(四)掌握银行卡账户和交易、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五)掌握汇兑、委托收款
(六)掌握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七)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八)熟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九)熟悉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要求
(十)熟悉银行卡收单、条码支付、网络支付、预付卡
(十一)熟悉支付结算纪律、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十二)了解支付结算的概念、支付结算服务组织和支付结算的工具
(十三)了解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十四)了解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十五)了解网上银行
[考试内容]
第一节支付结算概述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一)支付结算的概念
(二)支付结算服务组织
二、支付结算的工具
三、支付结算的基本要求
(一)支付结算的原则
(二)支付结算的要求
第二节银行结算账户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和种类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概念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种类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变更和撤销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
(二)银行结算账户的变更
(三)银行结算账户的撤销
三、各类银行结算账户的开立和使用
(一)基本存款账户
(二)一般存款账户
(三)专用存款账户
(四)预算单位零余额账户
(五)临时存款账户
(六)个人银行结算账户
(七)异地银行结算账户
四、银行结算账户的管理
(一)银行结算账户的实名制管理
(二)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的管理
(三)银行结算账户变更事项的管理
(四)存款人预留银行签章的管理
(五)银行结算账户的对账管理
第三节银行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票据
(一)票据的概念和种类
(二)票据当事人
(三)票据行为
(四)票据权利与责任
(五)票据追索
(六)银行汇票
(七)商业汇票
(八)银行本票
(九)支票
二、其他结算方式
(一)汇兑
(二)委托收款
三、银行卡
(一)银行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银行卡账户和交易
(三)银行卡计息与收费
(四)银行卡收单
四、银行电子支付
(一)网上银行
(二)条码支付
第四节支付机构非现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和支付服务的种类
(一)支付机构的概念
(二)支付服务的种类
二、网络支付
(一)网络支付的概念
(二)网络支付机构
(三)支付账户
(四)网络支付的相关规定
三、预付卡
(一)预付卡的概念和分类
(二)预付卡的相关规定
第五节支付结算纪律与法律责任
一、支付结算纪律
(一)单位和个人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银行的支付结算纪律
二、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签发空头支票、印章与预留印鉴不符、密码错误支票的法律责任
(二)无理拒付、占用他人资金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违反账户规定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票据欺诈等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非法出租、出借、出售、购买银行结算账户或支付账户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增值税征税范围、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消费税征税范围、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计税依据和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熟悉增值税纳税人、增值税税收优惠、增值税征收管理和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五)熟悉消费税纳税人、消费税税目、消费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纳税人和征税范围
(七)熟悉教育费附加征收制度
(八)了解税法要素
(九)了解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十)了解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十一)了解消费税税率
(十二)了解城市维护建设税、车辆购置税、关税的税率、税收优惠和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
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收法律关系
二、税法要素
(一)纳税人
(二)征税对象
(三)税率
(四)计税依据
(五)纳税环节
(六)纳税期限
(七)纳税地点
(八)税收优惠
(九)法律责任
三、现行税种与征收机关
(一)我国现行税收征收机关
(二)税务机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三)海关征收管理的税种
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
(一)纳税人
(二)纳税人的分类
(三)扣缴义务人
二、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销售货物
(二)销售劳务
(三)销售服务
(四)销售无形资产
(五)销售不动产
(六)进口货物
(七)非经营活动的界定
(八)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界定
(九)视同销售行为
(十)混合销售
(十一)兼营
(十二)不征收增值税项目
三、增值税税率和征收率
(一)增值税税率
(二)增值税征收率
四、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进口货物应纳税额的计算
(四)应扣缴税额的计算
五、增值税税收优惠
(一)增值税免税项目
(二)"营改增"试点税收优惠
(三)跨境行为免征增值税的政策规定
(四)起征点
(五)小规模纳税人免税规定
(六)其他减免税规定
六、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七、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
(一)专用发票的概念
(二)专用发票的联次及用途
(三)专用发票的领购
(四)专用发票的使用管理
(五)新办纳税人实行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
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纳税人
二、消费税征税范围
(一)生产应税消费品
(二)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
(三)进口应税消费品
(四)零售应税消费品
(五)批发销售卷烟
三、消费税税目
(一)烟
(二)酒
(三)高档化妆品
(四)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五)鞭炮、焰火
(六)成品油
(七)摩托车
(八)小汽车
(九)高尔夫球及球具
(十)高档手表
(十一)游艇
(十二)木制一次性筷子
(十三)实木地板
(十四)电池
(十五)涂料
四、消费税税率
(一)消费税税率的形式
(二)消费税的具体税率
(三)消费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五、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销售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六、消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法律制度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
(一)城市维护建设税纳税人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税率
(三)城市维护建设税计税依据
(四)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城市维护建设税税收优惠
(六)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
二、教育费附加
(一)教育费附加征收范围
(二)教育费附加计征依据
(三)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
(四)教育费附加计算与缴纳
(五)教育费附加减免规定
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
一、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二、车辆购置税征收范围
三、车辆购置税税率
四、车辆购置税计税依据
(一)购买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二)进口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三)自产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四)以其他方式取得自用应税车辆的计税价格
(五)核定应税车辆计税价格
五、车辆购置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车辆购置税税收优惠
七、车辆购置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环节
(三)纳税地点
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
一、关税纳税人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
(二)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二、关税课税对象和税目
三、关税税率
(一)税率的种类
(二)税率的确定
四、关税计税依据
(一)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二)出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三)进出口货物完税价格的审定
五、关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税计算方法
(二)从量税计算方法
(三)复合税计算方法
(四)滑准税计算方法
六、关税税收优惠
(一)法定性减免税
(二)政策性减免税
(三)临时性减免税
七、关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期限与滞纳金
(二)海关暂不予放行的行李物品
(三)关税的退税与追缴
第五章所得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资产的税务处理、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熟悉企业所得税纳税人、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四)熟悉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五)了解企业所得税税率、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六)了解个人所得税税率、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人
(一)居民企业
(二)非居民企业
二、企业所得税征税对象
(一)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二)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三)来源于中国境内、境外所得的确定原则
三、企业所得税税率
四、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公式与原则
(二)收人总额
(三)不征税收人
(四)税前扣除项目
(五)税前扣除标准
(六)不得税前扣除项目
(七)亏损弥补
(八)非居民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
五、资产的税务处理
(一)资产的计税基础与净值
(二)固定资产
(三)生产性生物资产
(四)无形资产
(五)长期待摊费用
(六)投资资产
(七)存货
(八)资产损失
六、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境外所得税收抵免
七、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收人
(二)所得减免
(三)减低税率与定期减免税
(四)民族自治地方的减免税
(五)加计扣除
(六)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七)加速折旧
(八)减计收人
(九)税额抵免
(十)西部地区减免税
(十一)海南自由贸易港企业所得税优惠
(十二)债券利息减免税
八、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地点
(二)按年计征与分期预缴
(三)汇算清缴期限
(四)纳税申报
(五)货币单位与外币折算
第二节个人所得税法律制度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及其纳税义务
(一)个人所得税纳税人
(二)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纳税义务
(三)所得来源的确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税所得项目
(一)工资、薪金所得
(二)劳务报酬所得
(三)稿酬所得
(四)特许权使用费所得
(五)经营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
(九)偶然所得
三、个人所得税税率
(一)综合所得适用的税率
(二)经营所得适用的税率
(三)其他所得适用的税率
四、个人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个人所得的形式
(二)居民个人综合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三)非居民个人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四)经营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五)其他所得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六)公益性捐赠的扣除
(七)每次收人的确定
五、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一般规定
(二)个人所得税应纳税额计算的特殊规定
六、个人所得税税收优惠
(一)免税项目
(二)减税项目
(三)其他免税和暂免征税项目
七、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期限
(三)货币单位及外币折算
第六章财产和行为税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房产税征税范围、房产税计税依据、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二)掌握契税征税范围、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掌握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车船税税收优惠
(四)掌握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五)熟悉房产税纳税人、房产税税收优惠、房产税征收管理
(六)熟悉契税纳税人、契税计税依据、契税税收优惠、土地增值税纳税人、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七)熟悉耕地占用税纳税人、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车船税纳税人、车船税税目、车船税计税依据、车船税征收管理
(八)熟悉资源税纳税人、资源税计税依据、资源税税收优惠、环境保护税纳税人、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烟叶税法律制度、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九)了解房产税税率、契税税率、契税征收管理、土地增值税税率、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耕地占用税税率、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十)了解车船税征税范围、车船税税率、资源税征税范围和税目、资源税税率、资源税征收管理、环境保护税税率、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考试内容]
第一节房产税法律制度
一、房产税纳税人
(一)房产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房产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房产税征税范围
(一)房产税的征税对象
(二)房产税的征税范围
三、房产税税率
(一)房产税的税率形式
(二)从价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三)从租计征房产税的税率
四、房产税计税依据
(一)从价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二)从租计征房产税的计税依据
五、房产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房产税税收优惠
七、房产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二节契税法律制度
一、契税纳税人
二、契税征税范围
三、契税税率
(一)契税幅度税率及其确定
(二)地方差别税率
四、契税计税依据
(一)成交价格
(二)核定价格
(三)互换价格差额
(四)土地出让价款与成交价格
(五)核定价格与差额
五、契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契税税收优惠
(一)全国法定免税情形
(二)地方酌定减免税情形
(三)临时减免税情形
七、契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申报
(四)完税凭证与权属登记
(五)部门之间的工作配合
(六)契税的退还
(七)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保密义务
第三节土地增值税法律制度
一、土地增值税纳税人
二、土地增值税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土地增值税税率
四、土地增值税计税依据
(一)应税收人的确定
(二)扣除项目及其金额
五、土地增值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土地增值税税收优惠
七、土地增值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申报
(二)纳税清算
(三)纳税地点
第四节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律制度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
(一)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征税范围的具体规定
三、城镇土地使用税税率
(一)定额税率
(二)每平方米年税额标准
(三)各地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
四、城镇土地使用税计税依据
(一)测定的土地面积
(二)证书确定的土地面积
(三)申报的土地面积
五、城镇土地使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
(一)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土地
(二)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收优惠的特殊规定
七、城镇土地使用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五节耕地占用税法律制度
一、耕地占用税纳税人
二、耕地占用税征税范围
(一)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
(二)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三、耕地占用税税率
(一)耕地占用税的税率形式及标准
(二)耕地占用税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四、耕地占用税计税依据
五、耕地占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耕地占用税税收优惠
七、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申报
(三)征收机关与部门配合
第六节车船税法律制度
一、车船税纳税人
二、车船税征税范围
三、车船税税目
(一)乘用车
(二)商用车
(三)挂车
(四)其他车辆
(五)摩托车
(六)船舶
四、车船税税率
(一)幅度定额税率
(二)具体适用税额的确定
五、车船税计税依据
(一)辆数
(二)整备质量吨位数
(三)净吨位数
(四)艇身长度
六、车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购置的新车船应纳税额的计算
(三)保险机构代收代缴车船税和滞纳金的计算
七、车船税税收优惠
(一)免征车船税的车船
(二)车船税其他税收优惠
八、车船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申报
(四)其他管理规定
第七节资源税法律制度
一、资源税纳税人
二、资源税征税范围和税目
(一)能源矿产
(二)金属矿产
(三)非金属矿产
(四)水气矿产
(五)盐类
(六)自用应税产品
(七)试点征收水资源税
三、资源税税率
(一)比例税率与定额税率
(二)具体适用税率的确定
四、资源税计税依据
(一)资源税计税依据的一般规定
(二)销售额
(三)销售数量
(四)计税依据的特殊规定
五、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从价定率计征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从量定额计征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三)代扣代缴资源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六、资源税税收优惠
(一)免征资源税的情形
(二)减征资源税的情形
(三)地方减免资源税的情形
七、资源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第八节环境保护税法律制度
一、环境保护税纳税人
二、环境保护税征税范围
三、环境保护税税率
四、环境保护税计税依据
五、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一)环境保护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
(二)排放量和噪声分贝数的计算
六、环境保护税税收优惠
(一)暂予免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
(二)减征环境保护税的情形
七、环境保护税征收管理
(一)征收机关
(二)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与纳税地点
(三)纳税申报
第九节烟叶税与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一、烟叶税法律制度
(一)烟叶税纳税人
(二)烟叶税征税范围
(三)烟叶税税率
(四)烟叶税计税依据
(五)烟叶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烟叶税征收管理
二、船舶吨税法律制度
(一)船舶吨税纳税人
(二)船舶吨税税目税率
(三)船舶吨税计税依据
(四)船舶吨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五)船舶吨税税收优惠
(六)船舶吨税征收管理
第十节印花税法律制度
一、印花税纳税人
(一)印花税纳税人的一般规定
(二)印花税纳税人的具体规定
二、印花税征税范围
(一)合同
(二)产权转移书据
(三)营业账簿
(四)证券交易
三、印花税税率
四、印花税计税依据
(一)应税合同的计税依据
(二)应税产权转移书据的计税依据
(三)应税营业账簿的计税依据
(四)证券交易的计税依据
(五)未列明金额时的计税依据
(六)核定印花税计税依据
五、印花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六、印花税税收优惠
七、印花税征收管理
(一)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二)纳税地点
(三)纳税期限
(四)缴纳方式
第七章税收征管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税务登记管理、账簿和凭证管理、发票管理、纳税申报管理
(二)掌握应纳税额的核定和调整、应纳税额的缴纳、税款征收的保障措施、税款征收的其他规定
(三)掌握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和职责、纳税信用管理、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
(四)掌握税务行政复议的范围、税务行政复议的管辖
(五)熟悉征纳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税款征收方式
(六)熟悉被检查人的义务、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
(七)熟悉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八)熟悉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九)了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税务管理的概念、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十)了解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对象、税款征收主体
[考试内容]
第一节税收征收管理法概述
一、税收征收管理法的概念
二、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范围
三、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适用对象
(一)税收征收管理主体
(二)税收征收管理相对人
(三)相关单位和部门
四、税收征纳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一)征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二)纳税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节税务管理
一、税务管理的概念
二、税务登记管理
(一)税务登记申请人
(二)税务登记主管机关
(三)税务登记的内容
三、账簿和凭证管理
(一)账簿的设置
(二)对纳税人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
(三)账簿、凭证等涉税资料的保存
四、发票管理
(一)发票管理机关
(二)发票的种类、联次和内容
(三)发票的领购
(四)发票的开具和使用
(五)发票的检查
(六)网络发票
五、纳税申报管理
(一)纳税申报的内容
(二)纳税申报的方式
(三)纳税申报的要求
(四)纳税申报的延期办理
第三节税款征收
一、税款征收主体
二、税款征收方式
(一)查账征收
(二)查定征收
(三)查验征收
(四)定期定额征收
(五)扣缴征收
(六)委托征收
三、应纳税额的核定和调整
(一)应纳税额的核定
(二)应纳税额的调整
四、应纳税款的缴纳
(一)应纳税款的当期缴纳
(二)应纳税款的延期缴纳
五、税款征收的保障措施
(一)责令缴纳
(二)责令提供纳税担保
(三)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四)采取强制执行措施
(五)欠税清缴
(六)税收优先权
(七)阻止出境
六、税款征收的其他规定
(一)税收减免
(二)税款的退还
(三)税款的补缴和追征
(四)《无欠税证明》的开具
第四节税务检查
一、税务机关在税务检查中的职权和职责
(一)税务检查的范围
(二)税务检查的措施与手段
(三)税务检查应遵守的义务
二、被检查人的义务
三、纳税信用管理
(一)纳税信用管理的主体
(二)纳税信用信息采集
(三)纳税信用评价
(四)纳税信用修复
四、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
(一)税收违法行为检举管理原则
(二)检举事项的提出与受理
(三)检举事项的处理
(四)检举人的答复和奖励
五、重大税收违法失信案件信息公布
(一)公布信息的案件范围
(二)公布的案件信息内容
(三)案件信息公布程序
(四)案件信息公布管理
第五节税务行政复议
一、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
二、税务行政复议范围
(一)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
(二)可以一并申请行政复议的规范性文件
三、税务行政复议管辖
(一)复议管辖的一般规定
(二)复议管辖的特殊规定
四、税务行政复议申请与受理
(一)税务行政复议申请
(二)税务行政复议受理
五、税务行政复议审查和决定
(一)税务行政复议审查
(二)税务行政复议决定
第六节税收法律责任
一、税务管理相对人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违反税务管理规定的法律责任
(二)首违不罚制度
(三)偷税(逃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四)欠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五)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六)骗税行为的法律责任
(七)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配合税务检查的法律责任
二、税务行政主体实施税收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一)渎职行为的法律责任
(二)其他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
第八章劳动合同与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基本要求]
(一)掌握劳动合同的订立、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二)掌握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
(三)熟悉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劳动争议的解决
(四)熟悉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
(五)了解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六)了解社会保险概述、违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考试内容]
第一节劳动合同法律制度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
(一)劳动关系与劳动合同的概念与特征
(二)《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
二、劳动合同的订立
(一)劳动合同订立的概念和原则
(二)劳动合同订立的主体
(三)劳动关系建立的时间
(四)劳动合同订立的形式
(五)劳动合同的效力
三、劳动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劳动合同必备条款
(二)劳动合同可备条款
四、劳动合同的履行和变更
(一)劳动合同的履行
(二)劳动合同的变更
五、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一)劳动合同的解除
(二)劳动合同的终止
(三)对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限制性规定
(四)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经济补偿
(五)劳动合同解除和终止的法律后果及双方义务
六、集体合同与劳务派遣
(一)集体合同
(二)劳务派遣
七、劳动争议的解决
(一)劳动争议及解决方法
(二)劳动调解
(三)劳动仲裁
(四)劳动诉讼
八、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的法律责任
(二)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第二节社会保险法律制度
一、社会保险概述
二、基本养老保险
(一)基本养老保险的含义
(二)基本养老保险的覆盖范围
(三)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组成和来源
(四)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缴纳
(五)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享受条件与待遇
三、基本医疗保险
(一)基本医疗保险的含义
(二)基本医疗保险的覆盖范围
(三)全面推进生育保险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合并实施
(四)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费的缴纳
(五)职工基本医疗费用的结算
(六)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不支付的医疗费用
(七)医疗期
四、工伤保险
(一)工伤保险的含义
(二)工伤保险费的缴纳
(三)工伤认定与劳动能力鉴定
(四)工伤保险待遇
(五)工伤保险待遇负担
(六)特别规定
五、失业保险
(一)失业保险的含义
(二)失业保险费的缴纳
(三)失业保险待遇
(四)停止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情形
六、社会保险费征缴与管理
(一)社会保险登记
(二)社会保险费缴纳
(三)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七、违反社会保险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
(一)用人单位违反《社会保险法》的法律责任
(二)骗保行为的法律责任
(三)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等机构的法律责任
说明:因考试政策、内容不断变化与调整以上经济法基础考试大纲相关信息仅供参考,如有异议,请考生以权威部门公布的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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