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介绍
房地产经纪人考试是由国家建设部与人事部共同组织的考试,该考试包括如下四个科目:《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房地产经纪概论》、《房地产经纪实务》、《房地产经纪相关知识》。考试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即两年内累积通过所有四个科目的考试。2008年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时间为:10月18、19日。
本次辅导将全部采用视频授课的形式呈现给广大学员,考生可以随时报名参加学习,所有课程自付费之日起都可以随时随地任意多次反复学习。直到当期考试结束后一周关闭,权威专家进行24小时免费在线答疑,学员在学习中遇到的问题可随时通过答疑室留言与专家探讨学习。
·班别设置
精讲班:包括40课时的专家视频讲座+38课时+ 2 套全真模拟试题,主要是根据考试教材和大纲对各章节的具体内容和题例进行详细的精讲,同时每讲都有专门的课后作业供学员进行练习,以达到全面掌握,巩固基础知识,深层的了解考试的重点和难点,最后配有 2 套模拟测试题供学员检测学习效果。
房地产经纪人报名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
(1)取得大专学历,工作满6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3年。
(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4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2年。
(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3年,其中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4)取得硕士学位,工作满2年,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5)取得博士学位,从事房地产经纪业务工作满1年。
2、免试条件
已经取得房地产估价师执业资格者,报名参加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考试可免试《房地产基本制度与政策》科目。
提示:各地对考试报考资格会有些许差异,请欲报考的考生详细咨询当地人事考试中心!!!!!
关于2007年度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局:
根据2007年度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数据统计分析,经与建设部有关部门协商,现将两专业考试合格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合格标准
(一)房地产估价师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6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00分)。
(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各科目合格标准均为90分(各科目试卷满分均为150分)。
二、中国房地产估价师与房地产经纪人学会将向各地发送房地产估价师和房地产经纪人资格考试成绩数据和考试合格人员名单。
三、请按照有关文件精神,及时向社会公布考试合格标准,并抓紧做好资格证书发放及考试后期的各项工作。
人事部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三日
在线培训班报名电话: 010-62529540 62656330 |